1. 學生須穿著整齊校服進入圖 |
2. 不准攜帶書包進入圖書館。 |
3. 所有書籍、雜誌、報刊等閱後放回原位,不得拿出室外。 |
4. 不得在室內飲食、嬉戲及嘈吵。 |
5. 不得隨意移動桌椅。 |
6. 未經辦妥借用手續,而私自帶走圖書館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 |
7. 各同學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。 |
1. 學生可憑學生証借物件五項物件,其中包括書籍、錄音帶、光碟及指定閱讀材料。 |
2. 借書證不得互相借用,違者可被取消借閱資格。 |
3. 每書借用期為二星期,而錄音帶、光碟及指定閱讀材料借用期為一星期。如有需要,可辦理續借手續一次。 |
4. 同學須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。 |
5. 如借閱之書籍附有錄音帶或任何物件,學生須將該等東西連同書籍一併交還。 |
6. 逾期未還之書籍,每逾期一天,罰款一元正。 |
7. 會考參考書籍只限中四或以上之學生借閱; 高考參考書籍只限中六或以上之學生借閱。 |
8. 如遺失學生証,須立即到圖書館辦理補領手續。 |
9. 如書籍或物品有損毀破壞,同學須立即通知圖書館管理員,以便修補。 |
10. 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出之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負責賠償。 |
星期一至五:
8:00am - 5:00pm
星期六:
9:00am - 12:00nn